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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手機、三種價格:「大數據殺熟」的新套路與一場優惠券遊戲

三支手機顯示三種團購價、酒店高級會員反而更貴,「大數據殺熟」轉為隱蔽的優惠券遊戲,本臺整理調查輪廓、法律見解與監管背景。

KOH NEWS 採訪中心 閱讀約 4 分鐘

「三臺手機上竟然顯示三個價格。」北京市民劉女士近日與朋友聚餐時發現,三人下單同一家烤肉店的團購套餐,各自螢幕上跳出的價格並不相同。這並非孤例。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連日調查後報導,「大數據殺熟」的操作方式已經改變,從過去「老客戶標價更高」的粗放路數,轉向更隱蔽的「優惠券遊戲」:同一個連結點進去,有人被系統「砸」中大額優惠券,有人滑到底也看不到任何折扣。

調查發現了什麼

根據北京日報客戶端的報導,這輪調查可以核實的具體案例有兩類。

第一類是餐飲團購的差別顯示。劉女士與兩名朋友準備購買同一家烤肉店的團購套餐,三人使用三支不同手機打開同一個頁面,頁面顯示的到手價格卻出現三個版本,其中最大差價達三十七元人民幣。造成差異的原因並非標價不同,而是系統向不同用戶發放的優惠券額度不一,有人獲得大額券自動抵扣,有人則完全領不到券。

第二類是酒店預訂的價格浮動。報導指出,有消費者在預訂酒店時發現,高等級會員查詢同一房型的價格反而高於普通會員;另一個案例中,用戶在同一平臺瀏覽約十三分鐘後,同一房型的價格上漲超過一百元。此類現象難以用即時房量變化完全解釋,也缺乏平臺方的具體說明,目前可核實的內容以消費者端觀察為主。

報導同時指出,這類差別待遇往往包裹在促銷、補貼、個性化推薦的外觀之下,消費者若不與他人同時比對同一商品頁面,幾乎無法察覺差異的存在。

律師說法:公平交易權與價格歧視

針對這類現象,北京常鴻律師事務所主任常衛東在報導中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商家與平臺借助演算法對同款商品或服務向不同消費者實行差別定價,屬於「價格歧視」。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現行法規對此已有明文。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搜尋結果,同時應當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二〇二一年生效的《線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得基於消費特徵,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二〇二四年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或收費標準。

法規框架已經搭建,問題在於執行與舉證。個別消費者要證明自己被差別定價,需要同時儲存他人端的價格截圖、時間戳與訂單紀錄,取證門檻不低。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多次將「大數據殺熟」列入年度投訴重點,也曾對外賣、旅遊預訂等平臺的差別待遇現象點名。

從「老客戶更貴」到「優惠券遊戲」

「大數據殺熟」一詞在中國輿論場由來已久。二〇一八年前後,線上旅遊與打車平臺先後被質疑對忠誠度高的老用戶報出更高價格,北京市消協當年的調查顯示,超過半數受訪者認為自己遭遇過殺熟。此後數年,滴滴、攜程、飛豬等平臺均曾公開否認存在大數據殺熟,部分平臺解釋價差來自快取、優惠券發放策略或供應商定價。

本輪調查呈現的新變化在於操作方式:標價本身不再直接區分用戶,差異被轉移到優惠券的發放環節。標價相同,到手價不同,表面上人人看到同一個價格,實際支付金額卻取決於系統對用戶畫像的判斷。這種模式對平臺而言規避了明顯的價格歧視外觀,對消費者而言則更難察覺、更難舉證。

消費者端的應對方式也因此改變。報導及社交平臺上的討論顯示,有使用者採取登出帳號比價、更換設備查價、結帳前多人交叉截圖等方法核對價格。這類做法的有效性不一,且無法觸及問題的核心:差別待遇的規則由平臺單方掌握,外部無從驗證。

可核實的與待證實的

截至目前,涉事烤肉店與團購平臺方面是否回應、是否整改,公開報導中尚未見具體說明。酒店案例中的價格浮動,平臺方也未對「十三分鐘漲價逾百元」給出解釋。三十七元的最大差價、逾百元的漲幅,這些數字來自記者與消費者的實測紀錄,屬於個案觀察,尚無法推估此類現象在行業中的整體規模。

可以確定的是:差別發放優惠券的現象被媒體實測捕捉,律師對其性質給出「價格歧視」的定性,法規層面已有禁止條文。尚未確定的是:演算法如何判定誰拿到大額券、涉事平臺是否違反上述條文、監管部門是否會就此立案調查。後續進展,本臺將持續跟進。

#大數據殺熟#消費維權#電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