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於2026年10月16日發布公告第48號,提出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的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至2026年11月15日;同一公告並要求,目錄正式修訂前,出口公告附件所列技術須先向商務部系統辦理出口前登記。兩項措施的法律狀態不同,前者仍是草案,後者自公告日起適用。對在臺灣部署開放權重模型的團隊而言,可依現有訊源核實的事項包括草案範圍、模型授權條件、取得與維護安排,以及替代方案。
草案與登記:兩種不同性質的措施
根據公告內容,此次擬新增23項人工智慧技術進出口目錄,涉及大模型、智慧體、算力集羣與資訊處理。公告稱,透過開源或學術論文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
出口前登記部分,公告列舉的適用情形包括轉讓技術所有權、授權境外使用,以及技術所有人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境外主體。個別模型、權重或授權安排是否落入附件,須按附件條文與具體交易內容判斷。官方公告的附件為WPS檔案格式,個別項目的實際涵蓋範圍,須讀取附件原文與後續正式修訂結果才能確認。
外媒The Decoder的報導指出,草案可能涵蓋權重、檢查點、原始碼、模型架構及訓練或推論方法。此一說法與官方公告之間的出入在於:媒體報導屬於對草案的解讀,官方公告本身尚未以條文形式列明逐項技術的邊界。換言之,「開源」或「公開可下載」並不能直接推導為跨境授權、技術轉移或商業部署均自動豁免,但目前也沒有官方訊息指稱中國模型將全面停止對外供應。
近月中國團隊釋出開放權重的動作並未停止,例如螞蟻百靈開源Ling-3.0模型與訓練中途checkpoints一例,顯示境內機構持續對外發布權重;此類個案的授權與跨境效力,仍須逐案核對。
開放權重不等於取得全部權利
能下載權重,不代表組織取得長期使用的完整權利。模型權重是訓練後的參數;原始碼可能只是推論程式,也可能包含訓練、資料處理或架構程式;模型服務則是透過API呼叫供應商代管的模型,通常不提供權重。三者的權利歸屬與維護責任各異,下載權重也不會自動取得訓練資料、訓練程式或再散布的權利。
開放原始碼促進會(OSI)於《Open Source AI Definition》中將AI模型界定為模型架構、模型參數(含權重)及執行模型的推論程式碼三部分,其定義要求符合開源AI標準的模型須提供產生參數所需的資料資訊與程式碼。各模型實際採用的授權仍有差異,著作權、資料來源與出口管制須分別確認。
部署前可核實的授權條件包括:預定用途是否在授權範圍內、是否允許商用與修改、衍生模型的發布義務、再散布條件,以及是否有地區限制。實務上可記錄發布者、版本、下載時間、檔案雜湊值與鏡像來源,以追溯實際執行的版本。若透過API使用模型,另須查閱資料保留政策、服務區域、價格、停用條件與版本通知條款;開源授權與雲端服務條款可能來自不同主體,應分別記錄權重、程式碼、資料及託管服務的負責方。
供應鏈依賴延伸到部署之後
下載只解決當下的取得問題。後續的安全修補、版本相容、授權效力和供應路徑都可能改變。模型依賴鏈涵蓋發布者、下載平臺、推論引擎、雲端運算資源與內部應用層:發布者停止維護、平臺下架檔案、軟體升級後不相容,或雲端業者調整服務地區政策,均可能影響服務連續性。
中國此次公告要求附件所列技術辦理出口前登記,並未宣告所有中國模型停止下載或部署。實際影響取決於附件範圍、交易型態與供應方的辦理情形,且可能進一步反映在授權條款、更新頻率或服務供應上。若交易涉及中國境內供應者授權或移轉模型技術給境外組織,可請供應者書面說明其合規判斷並儲存依據。
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的AI風險管理框架Playbook建議,組織應管理第三方AI技術的文件與變更,並為關鍵第三方系統確認應變安排。該框架指出,第三方資源可提升效率與擴充性,也可能增加複雜度與不透明度。此屬部署治理指引,可用於檢查模型供應者以外的依賴項目。
待確認事項
截至目前,可確認的事實限於:公告第48號已發布、徵求意見至11月15日、附件所列技術的出口前登記自10月16日起適用。尚未確認的事項包括附件逐項條文的實際範圍、正式修訂後的目錄內容,以及個別中國模型是否落入管制。臺灣部署者可追蹤三個節點:徵求意見截止日後的正式修訂結果、商務部登記系統的操作細節,以及主要模型發布者的授權條款是否隨之調整。在正式規則出爐前,任何關於特定模型「已禁用」或「完全豁免」的說法,均缺乏官方條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