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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第 345 號

今日電稿

孕婦致電客服詢問寄送竟被判定投訴:圓通快遞員遭自動罰款登門理論,演算法處罰機制再受檢視

社會 通訊社體 刊登 (台北時間) 閱讀約 2 分鐘

杭州孕婦致電客服詢問寄送問題卻被系統判定為投訴,圓通快遞員遭自動罰款400元後登門理論,孕婦受驚診斷為先兆流產,事件凸顯平臺演算法自動處罰機制的爭議。

根據澎湃新聞2026年10月19日刊出的評論文章,一起發生於杭州的快遞糾紛近日在中國大陸社羣平臺登上熱搜。事發時間為10月9日,住在杭州的懷孕劉姓女子因業務需要寄送紙本發票,透過菜鳥裹裹下單,隨後被圓通速遞的快遞員告知發票無法寄出,要求她取消訂單。

劉女於是致電客服,詢問「為什麼以前可以寄,現在寄不了了」。約5分鐘後,該名羅姓快遞員情緒激動地登門,用力敲門並堵在門口,帶著哭腔表示自己一天只能掙200元人民幣,這次卻要被罰400元。劉女當晚前往急診,被診斷為先兆性流產。

平臺說法:系統自動生成工單、處罰隨之落地

依澎湃新聞主筆沈彬的整理,當事雙方各有一套說法。劉女主張自己只是諮詢撤單事宜,並未提出投訴;圓通方面則解釋,系統會自動生成工單,客服電話一旦進線,處罰即隨之落地,直接對快遞員處以罰款。

換言之,整起事件中孕婦與快遞員都未主動採取處罰行動。沈彬在評論中指出,實際做出處罰決定的是隱身於熱線電話、演算法與流程背後的自動化機制,它在未經人工甄別的情況下,將一通普通諮詢電話判定為投訴,並直接扣減一線勞動者的收入。

該評論並提及,類似情境在快遞員與外送員等新就業羣體中並非孤例,例如消費者僅詢問「快遞到了沒」,也可能觸發演算法啟動處罰程序。

政策脈絡:申訴機制與人工審核已有明文

值得注意的是,此一個案發生之際,中國大陸相關政策文件已對演算法處罰設有規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新就業羣體服務管理的意見》提出,應保障勞動者對演算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與選擇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辦法(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明確,企業應建立勞動者申訴機制,勞動者對考核、罰款、封禁有異議時可提出申訴,企業須在48小時內以人工方式答覆,若處罰有誤應予糾正。文件同時載明,大額罰款、封號、停派單等重大處置不能單純由演算法自動決定,必須經人工審核。

就本案而言,劉女在事發後仍試圖協助羅姓快遞員澄清誤會。至於圓通是否依上述方向檢討其工單與罰款流程、罰款是否已撤銷,澎湃新聞的評論文章中未見進一步交代,相關後續處理結果尚無法核實。

本案當事人具體傷勢進展、雙方是否達成和解,以及平臺端的正式回應,截至該文刊出時均未見公開資訊。

標籤

#快遞員演算法處罰#杭州圓通速遞#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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