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雙節前夕多地發布價格提醒告誡函 嚴禁景區變相漲價與捆綁銷售,價格欺詐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9月11日安徽淮北、山西忻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價格提醒告誡函,針對2026年中秋國慶雙節明確嚴禁景區變相漲價與捆綁銷售,價格欺詐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9月11日,安徽省淮北市、山西省忻州市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先後發布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時值2026年中秋節與國慶假期臨近,各地文件針對節日期間的價格秩序提出明確要求:嚴禁景區變相漲價、捆綁銷售,嚴查虛構原價、先提價後打折等價格欺詐行為以及哄抬價格行為。依據相關法規,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根據上觀新聞的報導,假期臨近、消費迎來高峯之際,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正陸續透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為各類經營主體劃定經營紅線。其中,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9月11日透過微信公眾號「忻州市場監管」發布告誡文件,文件針對月餅等節令商品的價格行為作出規範。淮北市的告誡函亦於同日發布。
告誡函的形式與法律性質
所謂「提醒告誡書」,是市場監管部門在特定時期前,針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經營者發出的行政指導文件。此類文件通常列出經營者應當遵守的價格行為規範,並明示違反規定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性質上屬於事前提醒,目的在於引導經營者自查自糾。
從各地公開發布的文件內容看,本輪告誡的重點集中在幾個方向:景區及相關旅遊服務不得變相漲價、不得捆綁銷售;經營者不得虛構原價、不得先提價後打折;不得哄抬價格;應按規定明碼標價。文件同時援引《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規,說明違法行為的處罰上限。
其中「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一說,對應的是價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時的處罰尺度。根據《價格法》及相關處罰規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行為可依情節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罰款額度可大幅提高,500萬元是文件中反覆出現的處罰上限數字。
中秋與國慶疊加:監管時間點的背景
2026年中秋節與國慶假期相鄰,形成較長的連續消費週期。中秋節令商品如月餅、禮盒,以及國慶期間的旅遊、餐飲、交通、住宿等消費,歷來是假期價格監管的重點領域。
忻州市的告誡文件特別針對月餅作出規範,這與歷年中秋前市場監管部門關注「天價月餅」、過度包裝與搭售問題的慣例一致。月餅搭售其他商品抬高價格、禮盒層層加價等行為,是近年監管文件中反覆點名的對象。
景區價格則是國慶假期的另一監管重點。告誡函中「嚴禁變相漲價」所指的行為,包括透過縮減服務內容但維持票價、將門票與園內項目捆綁銷售、以「套票」名義變相提高實際支出等方式。此類行為在假期客流高峯期間的消費糾紛中佔有一定比例。
訊源對照與資訊邊界
目前可核實的公開資訊顯示,本輪告誡函的發布主體為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渠道為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時間集中在9月11日前後。百度熱搜上「多地發布提醒告誡書」條目即源於此,上觀新學等媒體對此作了彙整報導。
需要說明的是,「多地」的具體範圍目前並無統一清單。可確認的地點包括安徽淮北、山西忻州,媒體報導稱還有其他地市的市場監管部門陸續發布類似文件,但各地文件的具體條款、適用行業與處罰表述存在差異,均以各地官方公眾號原文為準。
與假期消費監管相關的背景還包括其他領域的價格議題。近期的多城樓盤「抱團漲價」話題、手機廠商集體調價等現象,顯示價格秩序是當前監管關注的橫向議題。此前本臺曾報導華為小米榮耀多款手機9月1日集體調價一事,該事件源於成本端變動,與本輪針對節日消費的價格告誡在性質上有所不同,但同屬價格監管框架下的市場動態。
500萬元罰款的依據與過往案例
告誡函中援引的處罰依據,主要是《價格法》第十四條對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禁止性規定,以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的罰則。依據後者,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可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定數額罰款;情節嚴重的,罰款額度相應提高,哄抬價格行為在情節嚴重時的處罰上限即為500萬元。
「先提價後打折」是價格欺詐的典型形態之一。經營者先抬高標示的原價,再以折扣名義銷售,使消費者誤以為獲得實惠,此類行為在電商促銷與線下零售中均有查處案例。告誡函將其與「虛構原價」並列點名,指向的是節日期間促銷活動密集的場景。
監管部門在歷年節前發布告誡函、節中開展專項檢查、節後通報典型案例,已形成相對固定的執法節奏。告誡函本身不具處罰效力,但發布後仍違規的經營者,通常被視為「經告誡仍不改正」,在後續查處中成為從重情節的考量因素之一。
消費者端的應對與後續觀察
對消費者而言,告誡函的發布意味著節日期間遇到價格問題可透過12315平臺投訴舉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通常在假期期間保持投訴渠道暢通,並對涉及景區、餐飲、住宿的投訴優先處理。
後續值得觀察的節點有幾個。其一,各地是否在假期前後公布專項檢查的部署與查處結果;其二,月餅市場是否出現典型違規案例的通報;其三,國慶假期結束後,市場監管總局或各地是否彙總發布假期價格監管情況。這些資訊將決定本輪告誡函的實際執行效果能否被外界核實。
截至發稿,安徽淮北、山西忻州兩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告誡函原文可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查閱,其他地區的發布情況以各地官方渠道後續公布為準。中秋節與國慶假期的具體消費市場表現,以及監管部門的執法動態,本臺將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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