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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第 345 號

今日電稿

帳戶遭盜轉怎麼辦:從通報、圈存到剩餘款返還的流程整理,以2026年11月3日永豐銀異常轉帳為對照

財經 通訊社體 刊登 (台北時間) 閱讀約 4 分鐘

銀行帳戶遭未授權轉帳時的通報順序、圈存機制與剩餘款返還條件整理,並以2026年11月3日永豐銀行異常轉帳事件為對照案例。

2026年11月3日,永豐銀行發生多筆異常轉帳,臺北富邦銀行接獲通報後,將收款帳戶列為禁提並通報警方。綜合NOWnews當日報導與PTT Bank_Service板討論串,事發當時異常入帳的款項尚未被提走。這起事件讓「發現帳戶有未授權轉帳時該依什麼順序處理」再度被拿出來檢視,本文依金管會「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警政署165專線的公開資料,整理可核實的處理流程。

先聯絡轉出銀行,同步報警

依APPI News於11月3日發布的整理,發現帳戶出現本人未授權的交易時,第一通電話應打給轉出銀行。可透過銀行官網或金融卡背面的客服電話聯絡,說明帳戶有未授權交易,請客服限制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或轉帳功能,並提供交易時間、金額、受款銀行及帳號。通話後記下客服案件編號,截存交易明細、推播通知與往來訊息。若網銀仍可登入,先改密碼並檢查已綁定裝置。

第二步是報警。可撥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布的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直接到派出所報案,明確表示自己沒有操作該筆轉帳。依防制詐欺辦法第28條,受害民眾於銀行營業時間親赴存款業務機構通報時,銀行應確認身分、轉帳資料與受騙事由,請民眾填寫切結書並撥165;警方應於2小時內派員受理報案。報案時攜帶身分證、存摺或帳戶資料、交易截圖與客服案件編號,並索取受理案件證明。

至於收款銀行,民眾可同步致電提供同一筆交易資訊,請其轉交相關單位,但這一步不能取代警方通報及銀行間的聯防程序。11月3日永豐銀事件中,正是透過銀行間通報機制,北富銀才得以在款項被提走前對收款帳戶做出禁提管制。

圈存怎麼發動,能攔到多少錢

通報完成後,制度上的追款機制才開始運轉。依防制詐欺辦法第27條與第30條,收款銀行接獲通報後須查詢交易,並就仍在帳戶內的受款金額辦理圈存。若款項已轉往其他銀行,相關機構會依通報資料接續追查;若錢已被提領,圈存無法涵蓋已離開帳戶的部分。

圈存之後有明確的時限。依同辦法規定,警方須在圈存後48小時內通知收款行將帳戶列為警示,或解除圈存;若銀行未收到警示通知,將解除圈存。換言之,圈存是暫時性的凍結,能否延續取決於警方查證進度。

剩餘款返還的三個條件

款項仍在受款帳戶內,不代表銀行能立刻把錢匯回原帳戶。依辦法第52條、第53條,警察機關須以書面通知銀行發還剩餘款,受害人再依通知檢附身分證明、報案證明與切結書辦理。可領回的金額有兩道限制:一是以帳戶內尚未被提領的款項為限,二是須經逐筆認定。已遭提領的部分不在自動返還範圍內。

換個角度對照,這與誤匯款項提起不當得利訴訟仍遭兩審駁回的民事途徑不同:盜轉情境走的是防制詐欺辦法下的行政聯防與刑事追查程序,前提是完成報案並取得受理證明,兩者的舉證與程序負擔各異。

事件後續與未確認事項

永豐銀行後續公告稱,事件起因為新網銀交易系統程式異常;金管會初步統計419人受影響、共427筆轉帳。至於個資或帳密是否外洩,公開資料尚未證實,相關查證仍在進行中,本臺目前無法確認進一步細節。

民眾若收到帳戶警示或交易限制通知,可依各銀行公告的申訴管道查詢警示帳戶的解除程序。處理順序可濃縮為:聯絡轉出銀行並取得案件編號,撥165或至派出所報案,通知收款行,儲存全部交易與通聯證據,之後等待警方書面通知再辦理剩餘款發還申請。

標籤

#金融防詐#銀行圈存#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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