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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解聘107名應屆畢業生 常州人社局通報調查結果:企業致歉、人力資源總監停職

常州市人社局8月25日通報星宇股份解聘107名2026屆畢業生調查結果,企業致歉、人力資源總監停職。

KOH NEWS 採訪中心 閱讀約 7 分鐘

8月25日晚間,江蘇省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於常州星宇車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星宇股份)解聘應屆大學畢業生情況的通報。通報確認,該公司共招錄2026屆高校畢業生440名,與其中107人解除勞動合同;協商過程中「方法簡單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溝通,造成不良影響」。企業對此深表歉意,已對人力資源總監作出停職處理。調查另查明,該企業不存在違規享受就業和人才類政府補貼的行為。

這份通報為近日媒體報導的「星宇股份被曝批量勸退應屆生」事件提供了官方版本的調查結論。事件的核心事實、處理結果與後續影響,綜合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央視新聞等公開訊源整理如下。

官方通報的三個要點

根據常州市人社局8月25日發布的情況通報,內容可歸納為幾個層面。

首先是事實認定。星宇股份招錄的2026屆高校畢業生總數為440名,此次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為107人,佔比約為百分之二十四。換言之,每四名新錄用的應屆畢業生中,約有一人在入職後不久遭到解聘。

其次是對過程的評價。通報使用的措辭是「方法簡單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溝通」,並明確指出此舉「造成不良影響」。這一表述屬於官方對企業處理方式的負面認定,也是後續處理措施的依據。

第三是處理結果。通報稱企業「深表歉意」,人力資源總監已被停職。同時,針對輿論中出現的另一項質疑,即企業是否藉由招錄應屆生騙取或違規享受政府補貼,調查給出了否定結論:該企業不存在違規享受就業和人才類政府補貼行為。

常州市人社局在通報中表示,媒體報導此事後,該局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全面調查。從媒體報導曝光到官方通報發布,調查週期以「近期」表述,具體起始日期通報未詳列。

涉事企業背景:車燈製造商,上市逾十年

公開資料顯示,星宇股份全稱常州星宇車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1799,2011年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主營業務為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具體產品以車燈為核心,另有汽車裝飾用品製造等經營範圍。

公司前身為1993年成立的武進縣星宇車燈廠,1997年轉制為民營企業,2000年在常州高新區民營工業園建立生產基地並正式成立常州星宇車燈有限公司,2007年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總部位於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398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為周曉萍。2014年吉林星宇建成投產後,公司形成國內生產基地的南北布局。

作為汽車供應鏈上的零件廠商,星宇股份的客戶結構與整車廠產量高度綁定。此次大規模解聘應屆生發生在2026屆畢業生入職後不久的時間點,外界關注的問題之一即在於企業經營狀況與人力規劃之間的關係。不過,截至發稿,官方通報與公司公開聲明均未對解聘的業務背景作出具體說明,本臺暫無法獨立核實解聘決策的內部成因。

事件時間軸

依據目前可查證的公開訊息,事件的先後順序如下。

7月至8月間,星宇股份與部分2026屆新錄用畢業生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協商,相關情況經由媒體報導曝光,話題以「批量勸退應屆生」的形式在網路傳播。報導內容聚焦於解聘人數規模、溝通方式以及畢業生面臨的處境:應屆生身分與校園招募管道一旦失去,重新求職時可能面臨「非應屆」認定的現實難題。

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發布情況通報,確認解聘人數、認定協商方式不當、公布處理措施,並排除違規享受補貼的嫌疑。央視新聞等中央級媒體轉發了通報內容,話題進入百度熱搜等榜單。

目前,後續存在幾個待觀察的變數:107名被解聘畢業生的補償方案是否全部落實、是否有當事人尋求勞動仲裁或訴訟途徑、企業內部問責是否止於人力資源總監一人。這些問題在通報中均未有完整交代。

「勸退」與「解除合同」的法律邊界

從勞動法角度梳理,此事涉及幾個可以對照的制度框架。

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協商一致解除是途徑之一,但前提是雙方真實合意;若企業以「勸退」方式施壓,使員工在非自願狀態下簽署離職文件,性質上可能接近違法解除。畢業生若主張權利,可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賠償金。

應屆生身分是另一個現實層面的問題。多數企業的校園招募與儲備幹部計畫以「當年畢業」為門檻,秋招季節尚在進行中的8月底,被解聘的畢業生仍有一定求職窗口,但部分公務員、國企與選調生招錄對「應屆生」的認定以是否落實工作單位、是否繳納社保等條件界定,情況因地域與招錄單位而異。

值得對照的是,官方通報對企業行為的定性集中在「方法簡單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溝通」,屬於對過程與態度的否定,而非對解除勞動合同本身合法性的司法認定。勞動合同是否違法解除,最終仍需透過仲裁或司法程序個案認定,通報並未取代這一路徑。

政府補貼問題的排查結論

事件傳播過程中,網路輿論曾出現一項質疑:企業大規模招錄應屆生後又批量解聘,是否存在先領取政府就業補貼、再裁撤人力的操作。

常州人社局的通報對此作出明確回應,經查該企業「不存在違規享受就業和人才類政府補貼行為」。這一結論的意義在於劃清了兩類問題的界線:補貼合規性問題已被排除,事件的定性收斂於企業解聘程序的正當性問題。

各地針對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普遍設有一次性擴崗補助、社保補貼等政策,領取條件通常包括實際用工、繳納社保等要求。星宇股份作為上市公司,其440人的招錄規模在單一企業中屬於較大批次,這也是補貼質疑出現的背景。官方排查結論發布後,這一分支的爭議暫時獲得回應。

人力資源總監停職:問責的範圍與限度

通報公布的處理措施中,人力資源總監停職是最具體的問責動作。此一人事處理由企業自身作出,通報以第三方確認的方式呈現。

從管理責任的角度看,批量解除百餘名新員工勞動合同的決策,通常涉及用人部門編制規劃、經營層預算判斷等多個環節,人力資源部門多為執行端。停職處理是否涵蓋決策鏈條的全部環節,通報未進一步說明。這一資訊缺口,是後續觀察企業內部檢討深度的指標之一。

同樣未有公開細節的還有補償方案。通報提及「協商」,但未公布解聘補償的標準、已達成協議的人數,以及是否設有專門的再就業協助機制。

就業市場背景下的對照

此事發生的宏觀背景,是近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持續存在的現實。中國大陸2026屆高校畢業生規模仍在高位運行,校園招募競爭激烈,應屆生對「入職後被解約」的風險敏感度相應提高。

近年各地曾出現多起類似事件:企業在畢業生報到前後單方面毀約三方協議或解除合同,部分地方人社部門以約談、通報等方式介入。與部分案例中企業僅以賠償了事相比,常州此次通報的不同之處在於認定了溝通方式的問題並對應到具體的人事問責,同時對補貼問題作出了明確排查結論。

對照組也存在於制度層面。部分地方政府已建立企業大量解約應屆生的通報與約談機制,將此類行為納入企業招聘信用記錄。常州通報未提及是否觸發相關信用措施,這是後續可追蹤的政策面向。

本臺查核備註

本篇報導所依據的事實,主要來自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官方通報全文、央視新聞的轉發內容,以及星宇股份的公開工商與上市資料。以下幾點屬於目前無法核實或尚無權威訊源的資訊,特此說明。

網路流傳的部分當事人自述,包括具體的協商現場細節、補償金額數字等,未經官方或企業確認,本臺不予採信為事實。通報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具體所指,官方未量化說明。事件是否進入勞動仲裁程序,截至發稿無公開紀錄可查。

後續若有新的官方通報、企業聲明或司法程序進展,本臺將持續更新。

#勞資事件#江蘇常州#星宇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