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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第 34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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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報刊聯盟要求作者簽署原創承諾書 澎湃評論:自律之外仍需行業核查機制

社會 通訊社體 刊登 (台北時間) 閱讀約 3 分鐘

澎湃新聞10月22日刊出評論,檢視全國文學報刊聯盟《原創承諾書》的效力邊界,並整理文中提出的行業核查與黑名單主張。

2026年10月22日,澎湃新聞「中國政庫」欄目刊出署名嶽懷讓(按臺灣慣用譯名應為嶽懷讓)的評論文章〈言短意長|一紙承諾之外,報刊防抄襲還能做什麼〉。文章針對全國文學報刊聯盟近日發布的一項通知發表看法,本臺依據該篇評論整理事件輪廓與可核實資訊的邊界。

事件背景:承諾書要求的內容

根據該評論引述,全國文學報刊聯盟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成員單位在刊發作品前,必須由作者簽署《原創承諾書》。承諾範圍涵蓋作品原創性、著作權歸屬、引文規範以及AI創作邊界,並列明違背承諾所需承擔的各類後果。

評論指出,此舉的背景是文壇近年頻繁出現抄襲、洗稿、AI代筆等爭議,聯盟希望透過強化作者自律,把關文學發表的第一道防線。

不過作者也提醒,承諾書本質上屬於作者的自我約束,能發揮事前警示作用,卻難以阻止心存僥倖者。文中寫道,部分抄襲者並非不懂創作倫理,而是在投機心理下反覆洗稿,寄望抄襲行為不被發現,單靠「我承諾不抄襲」的自我宣誓,事實上很難杜絕抄襲。

《人民文學》處置案例被點名為範本

評論以聯盟常務理事單位《人民文學》此前處置《秋宵夢覺》抄襲一事為對照案例。按文中敘述,該作品被揭露段落雷同後,刊物主動核查、追回稿酬、對作者嚴肅批評,並就編輯審核疏漏向公眾致歉。

評論認為,即便《人民文學》在社羣媒體的通報並未直接點名抄襲者,這種不護短、不遮掩的處置方式已產生震懾效果,獲得讀者好評。此一說法屬評論作者的判斷,本臺無法獨立核實讀者反應的具體規模。

讀者呼籲建立跨刊黑名單

評論提到,《原創承諾書》發布後,有讀者呼籲建立統一的抄襲者黑名單制度。文中描述現況為:各家文學期刊大多各自處置、資訊相互隔絕,一名作者在甲刊出現抄襲問題後,可能換個筆名繼續向乙刊投稿。

評論作者建議,可由全國文學報刊聯盟牽頭,建立共享的文學創作失信黑名單,經行業核查確認存在抄襲、洗稿、AI實質性代筆等行為的作者,向全體成員單位同步,甚至進一步在評獎環節予以限制。此為評論主張,聯盟本身是否規劃此類制度,來源內容並未交代。

爭議條款:司法認定與讀者監督的界線

承諾書中「若經相關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作者存在違反本承諾的行為,須承擔相應後果」的表述,被評論點出容易引發輿論誤解,已有網友解讀為對普通讀者舉報抄襲設置了門檻。

評論的澄清是:該條款界定的是承諾書法律追責的觸發條件,並非約束讀者的舉報權利。司法、行政機關的正式認定,對應的是後續法律賠償與經濟追責;讀者不需要等到法院判決,才能對抄襲現象展開討論與監督。

文中並主張,讀者透過文本比對公開揭露抄襲,是發現抄襲的重要社會力量。行業可建立核查機制,面對讀者舉報時組織專業人員開展事實核查,對於僅需比對、調查就能確認的抄襲行為,快速啟動撤稿、追回稿酬、內部通報、列入黑名單等行業內部措施。

可核實資訊的邊界

綜合本篇來源,可確認的事實包括:全國文學報刊聯盟發布了要求簽署《原創承諾書》的通知、承諾事項涵蓋原創性與AI創作邊界、澎湃新聞於10月22日刊出此篇評論。至於通知的發布日期、聯盟成員單位數量、《秋宵夢覺》事件的完整時間軸,以及黑名單制度是否付諸推行,來源內容均未提供具體資訊,本臺不作推測。後續動態仍待聯盟或相關期刊的正式公告。

標籤

#文學抄襲#全國文學報刊聯盟#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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