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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第 34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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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月薪3000元採「預付加尾款」、離職反付違約金:牛客網一則條款截圖的流傳輪廓

社會 通訊社體 刊登 (台北時間) 閱讀約 2 分鐘

牛客網11月3日出現實習offer「預付工資、考核不過扣尾款、離職須付違約金」條款截圖討論,本臺整理流傳內容與網友說法的可核實邊界。

2025年11月3日,求職社羣平臺牛客網出現一篇題為「迄今為止見過最霸王的條款」的貼文。發文者列出一份實習offer中的三項條款,隨後在評論區引來多位使用者留言,討論這類條款的法律效力與應對方式。截至本臺整理時,貼文未披露涉事公司名稱,相關內容僅能以發文者轉述與網友說法為準。

依據貼文原文,發文者列出的三項條款為:其一,實習工資每月人民幣3000元,採「預付加分期付尾款」的形式發放;其二,實習考核若不通過,未支付的尾款即不再發放;其三,實習期間主動離職,須向公司支付每月2000元的違約金,且原文寫明「離職當日即需全額支付」。

發文者同時附上「27秋招太顛了」的話題標籤,並在文中詢問「這樣的公司,真的沒有人舉報嗎」。

評論區的留言集中於兩個方向。一部分使用者主張直接離開或要求公開公司名稱,其中有留言稱此舉「是想賺違約金」,也有使用者表示對該截圖「似曾相識」,並猜測可能來自某家名稱為四個字的公司,但該說法未獲任何進一步證實。另一部分留言則觸及法律層面,有一則來自IP屬地上海、發布於11月3日14時52分的評論稱「勞動法根本不支持實習生交違約金,仲裁一告一個準,留著截圖舉報吧」。此為該名網友的個人意見,本臺未取得律師或主管機關的就此個案的說法,該法律見解無法在本篇中獨立查證。

就背景而言,「實習生」在中國大陸多數情況下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雙方權利義務主要依實習協議約定,這也是實習條款爭議反覆出現的結構性原因之一。至於違約金條款對在校實習生是否有效、以何種身分簽署協議會產生何種差異,涉及個案具體約定與當地仲裁實務,本臺目前沒有可引用的權威解釋,此部分維持未知。

值得留意的對照是,同一貼文的相關推薦欄位顯示,牛客網近期的熱門討論多位於校園招聘的整體氛圍,包括使用者抱怨面試通知時限過短、秋招期間的焦慮情緒,以及求職羣組內的比較壓力等。該條款截圖的流傳,發生在這一輪2027屆(27屆)秋招討論的背景之中。

可確認事實的邊界如下:條款內容出自發文者單方面轉述,本臺未取得該offer的完整原件;公司名稱、所在地與發文者是否已簽署該協議均未知;貼文中未見後續更新說明是否舉報或求助於勞動監察部門。後續若涉事方回應或官方介入,本臺將另行整理。

標籤

#勞動爭議#牛客網#校園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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