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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宣布對巴拉圭通信和技術部長比亞特採取反制措施:凍結財產、禁止交易、不準入境

國際 通訊社體

中國外交部2026年10月12日宣布對巴拉圭通信和技術部長比亞特實施反制措施,凍結財產、禁止交易合作並不準入境。

中國外交部於2026年10月12日發布第21號部令,宣布對巴拉圭通信和技術部長比亞特(Gustavo Emigdio Villate Samaniego)採取反制措施,自公布當日起施行。此為中方依據《反外國制裁法》對巴拉圭官員個人實施的最新一次行動。

反制措施的三項內容

根據外交部公布的決定,反制措施共三項。第一,凍結比亞特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第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交易、合作等活動;第三,對其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範圍明確包含香港與澳門。

公告援引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與第十五條。反制清單中載明,比亞特為巴拉圭籍男性,全名為古斯塔沃·埃米格迪奧·比亞特·薩瑪涅戈。

中方敘述的理由

外交部在公告中說明,近年來「巴拉圭個別反華政客」出於一己私利,頑固支持巴拉圭與「中國臺灣地區」保持所謂「邦交」關係,在涉華問題上採取一系列言行,損害中方核心利益。公告稱,此舉是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反對「臺獨」分裂行徑。

巴拉圭目前是少數仍與中華民國臺灣維持正式邦交關係的國家之一。上述表述為中方單方面的公告立場,本臺未見巴拉圭方面或比亞特本人對此反制措施的公開回應,相關說法暫無法交叉核實。

制度背景與同類案例

《反外國制裁法》於2021年6月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施行,此後北京多次援引該法對外國官員、議員與實體宣布反制,措施通常即為凍結財產、禁止交易與不準入境三類組合。本次對比亞特的部令編號為第21號,顯示此類部令已成為外交部常態化的政策工具。

就兩岸與外交敏感議題,本臺僅如實呈現各方公布內容。中方公告全文見於外交部網站,由澎湃新聞於10月12日10時20分轉發。比亞特所屬部會、巴拉圭外交部截至發稿為止是否作出回應、反制措施的實際執行範圍,均屬後續可追蹤事項,目前尚無公開資料可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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